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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0-14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
    1、三角债务法院处理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与债务人协商;
    (2)如果不能协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调解;
    (3)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被告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被告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通过以下的: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
    经债权人或法院裁决,可以让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法院会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 三角债务法院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明确债权债务主体;
    2、查看债权债务证据;
    3、审查债权债务合法性;
    4、裁决代为偿还债务。
    合法的三角债务,只要三方当事人都无异议,法院可以在下判决的时候裁决代为偿还债务,由其中的一方来承担债务。法律依据:三角债务法院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明确债权债务主体;
    2、查看债权债务证据;
    3、审查债权债务合法性;
    4、裁决代为偿还债务。
    合法的三角债务,只要三方当事人都无异议,法院可以在下判决的时候裁决代为偿还债务,由其中的一方来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三角债务法院处理具体如下:
    1、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
    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3、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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