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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是不是一定要秘密窃取

刑事辩护 2023-10-14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盗窃罪不一定需要秘密窃取。盗窃罪不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的是: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
    但是,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必须要有“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视,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也可以是物主在场,乘其不备时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盗窃不一定要秘密窃取。因为盗窃罪不以秘密窃取为构成要件: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的是: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
    但是,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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