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事故逃逸后一个半小时返回事故现场算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3-10-14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限定,只要有逃逸行为的都算肇事逃逸: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知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2、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
    3、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道事后逃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
    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这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中的逃逸: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逃避抢救义务或者逃避责任追究的目的。
    2、客观上,行为人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3、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 法律分析:构成肇事逃逸,没有及时报警处理,逃离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以下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