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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且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95%,我已赔偿了5%,对方还要50万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4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一人受伤,一人死亡,按各人损失占交强险的比例进行分配。
    比如死者损失数额为80万元,伤者损失数额为20万元,死者所得交强险赔偿款为80万元×{20÷(20+80)}=16万元。
    伤者在交强险内所得赔偿款为4万元。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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