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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是否通过董事会决议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15 0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通过董事会决议,如果是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如果是债务转让,则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也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形式包括:
    1、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同意,公司债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的外,应当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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