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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离婚了,户口还能迁回娘家吗?

其他 2023-10-15 0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户口还可以迁回娘家吗
    1、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以离婚投靠父母为由,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二、离婚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女方迁出户口的流程如下:
    1、女方先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再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离婚了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我国公民的户口变动事由依法可以包括以下:1、结婚;2、离婚;3、收养;4、认领;5、分户;6、并户;7、失踪;8、寻回;9、其他事由。户口发生变动时,依法应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现在有政策针对离异一方已经没有地方迁移户口的(比如没有工作单位接收户口)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这个需要带齐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还有你娘家那边同意你迁入的证明,你自己写一份申请,内容就是离异而且没有购房,没有单位集体户口接收,去你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开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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