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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居5年了,有小孩,没有结婚证,男方出轨

婚外情 2023-10-15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双方没有同居也能算出轨。法律上出轨和同居是两个概念,会有不同的后果。如果只是出轨,则只能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如果是同居,则除了要求对方少分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补偿。并且有同居情节的判离概率比有出轨情节的判离概率要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一方出轨或者与他人同居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要成功离婚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需要满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
    2、诉讼离婚的,需要满足夫妻关系尚在存续期间、一方自愿主张解除婚姻关系、夫妻感情破裂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小孩没有结婚证一般不需要离婚,可以参照离婚程序,对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进行处理。但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其提起诉讼离婚,且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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