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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孩子已六岁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没有参与,可以要求改名吗?

其他 2023-10-15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孩子姓名的变更,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姓名的变更。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姓名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是可以改姓的。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对自己的名字有改名的权利,但是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十八周岁以下的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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