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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登记结婚好,但是离婚证丢了,

结婚 2023-10-16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丢失的可以进行补办。补办流程为:申请补办一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件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想离婚结婚证丢了的,可以先行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但是没有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除非双方愿意补领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离婚证丢了能结婚,但是先要补办离婚证,补办离婚证的去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申请补领要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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