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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陈律师,请问您律师在上虞么?

其他 2023-10-16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一、打官司必须要到被告所在地吗
    1、也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基本上都是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在原告地主院提起。因合同乡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地法院起诉的条件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公;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福品;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二、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上述规定中的身份关系,是指与人的身份相关的各种关系,如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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