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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临牌车辆,物业是否有权不让进入地下车库

业主维权 2023-10-16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不让进车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有停车位的应让业主开车进入地下车库,但车库属于开发商专有的,开发商有权不允许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车库。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是不合法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但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业主没有购买车位,物业有权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内停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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