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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夫妻共同经营的店离婚后两方仍在一起经营多年后分怎么分呢?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16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对双方共同经营的网店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方主张经营该网店的,对网店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网店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该网店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五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
    1、一方愿意经营另一方不愿经营的,由双方协商商铺价格,协商不成的由相关评估部门对商铺作价评估,再以合理的价格给予未取得经营权一方经济补偿。
    2、双方都要经营商铺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考虑个人经济情况、有利于商铺经营的原则予以判决,双方条件相当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
    取得经营权的一方给与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商铺的,由双方共同协商申请转让或者拍卖后,所得价款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双方对于共同经营的网店可通过如下方式分割:如果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用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实名认证开设的网店,无论是由该夫妻一方经营还是由夫妻双方经营,该淘宝网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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