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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给看孩子起诉是不是有用

子女抚养 2023-10-16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不给看孩子起诉管用。
    胜诉后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起诉离婚一方不让看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主张,只要探望权行使不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请求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有用,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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