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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解除合同问题

房屋产权 2023-10-17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解除房产合同的情形有: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解除房产合同的方式: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发生;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等法律规定事由发生,房产合同可以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一、房产合同解除有几种形式
    1、房产合同解除有以下几种形式:
    (1)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通过可以解除;
    (2)违约解除,还需要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下由双方协商来认定;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强制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产权证要齐全;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4、付款方式与期限;
    5、争议解决方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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