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怎么在外地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 2023-10-17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在外地申请离婚的办理:
    1.协议离婚的,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诉讼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即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在外地办离婚的方式:
    1、若双方能协商一致,且均能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可以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一个月审查,符合条件,开始计算冷静期且三十日冷静期内无人反悔的,即可发给离婚证;
    2、若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调解无效,且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在外地离婚的办理方法:一般情况下,若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完成协议离婚。若双方无法亲自办理登记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离婚,法院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