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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和老公吵架了闹离婚期间,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当时网上认识的那个男的没有结婚,抱着和陌生人诉苦的心里,和网上那个男的聊的多起来,最后见面,和男的成为了男女朋友,发生了关系。在一起两个月期间,觉得那个男的嘴巴是真心的,但行动却不是,在加上和老公有几年的感情,于是和那个男的说清楚不要在来往,当时对方答应,说做朋友。可是,在我与老公正式和好好好过日子时,那个男的一而再再而三开始发暧昧关于想你的短信,期间我严重表明已经和老公在一起, 说明不要在来打扰,可他每次答应了还是在发,最后无奈换号,搬回老公老家,才正式躲开他。期间与他无任何联系。现在几年后很倒霉的又遇到了他,他仍旧缠着我,并威胁我如果不和他一起,就告诉我老公,一而再再而三缠着,我都要发疯了,完全打乱了这几年安静的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怎么处理......????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6-10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申请法院调取女方的银行账户余额,并且查明银行流水明细,对外转账,是否恶意注销等情况。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指: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夫妻感情不和的离婚诉讼,财产分配原则 基本是一人一半
    但是对于有确实证据 证明一方对于家庭生活之中 照顾老人 孩子 付出较多 可以适当多分共同才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看男女双方之中哪一方的综合条件更好
    有稳定的住所 稳定的工作收入 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或者孩子长期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改变其共同生活对其正常成长不利。
  • 威胁行为已经违法,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
    1、夫妻双方谁都可以提出离婚,不影响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均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无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3、如果没有相关协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房产是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只是退还她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部分增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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