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车贷,如果获得对方同意的,并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对方损失的,则可能要支付违约金,并且需要赔偿因提前还贷给对方增加的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