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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车祸受伤者,对方车辆有全险,保险公司给报销医药费还有误工费,那肇事者司机本人应不应该赔付一部分费用?比如精神损失费?惊吓费?保险公司给报销医药费还有误工费,那肇事者司机本人应不应该赔付一部分费用?惊吓费?

保险纠纷 2019-03-23 0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是否全部报销:  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
    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
    2.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其派出的驾驶员和擅自一同外出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人追索损失的一部或全部。理由是专职驾驶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把车拿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非专职驾驶员虽是本单位职工且有驾照,但随车去外地并非单位派遣,驾驶车辆不是其工作职责,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属工伤,应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对单位的损失还应负赔偿责任。
    3.一同前往的另一职工如受伤也不属工伤,理由与前同,但应由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责任人追偿。
    4.如果伤者起诉专职驾驶员,法院不应判专职驾驶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单位如何向其职工追偿是单位的内部问题,一般不会在判决中明确。 你现在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如伤者起诉,你应诉并要求追加单位参加诉讼就行了。
  • 对于交通事故具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受害方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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