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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0年9月入职,2020年春节前发年终奖发了一半,说是剩下的年后再发。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发剩下的部分。请问我现在要离职,可以跟公司要剩下的年终奖吗?

讨薪 2023-10-17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可以向公司讨要年终奖。年终奖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虽然员工离职了,但是其年终奖应该按照员工在岗期间应得的工资计算发放给员工。如果公司不支付的,那么反映到当地就业局解决,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企业员工辞职后是否有年终奖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约定的,那么考核年度结束后离职的,应该支付年终奖。如果没有书面的约定,离职的员工可以不发年终奖。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劳动者在年底辞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则有权利拿年终奖。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年终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年终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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