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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母亲去世后,讲她名下房产过户给父亲,现在父亲可否将他名下房产赠送给其中一个子女吗

遗产继承 2023-10-18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赠与继子房产的,其子女无权反对,因为父亲的房子由其自行处分,其他人无权利干涉,因为自然人拥有对自己财产合法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律赠与的。但父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父母的房产可以赠与非亲生子女。只要赠与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与公序良俗原则,赠与合同就是真实有效的。所以父母的房产可以赠与非亲生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属于无偿赠送,不是为了某种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是赠与行为,父母做出遗嘱的行为时不是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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