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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房间隔缺损去医院做手术,手术结束后双下肢不能动,这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18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算不算医疗事故不是随便个人说了定,按规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为医疗术事故,确定了责任比例,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 法律分析:如果病人因医疗事故而导致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可以依法向医疗机构追索赔偿。一般手术失败属法律不追究责任范围,毕竟手术存在不确定风险,医疗机构也会在手术前同病人或家属签定免责协议的。但是确实超出了危险范围,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病人因医疗事故而导致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可以依法向医疗机构追索赔偿。可以向卫计局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一般手术失败属法律不追究责任范围,毕竟手术存在不确定风险,医疗机构也会在手术前同病人或家属签定免责协议的。所以,此情况很难追究医院责任。但是确实超出了危险范围,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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