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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两个国家离的吗

涉外婚姻 2023-10-18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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