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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云南报了个旅行团。导游人身威胁言语谩骂等一系列行为,我进行了市长热线投诉,现在旅行社那边说给我赔偿让我撤诉,我的团费4280,我应该要多少赔偿?

旅游维权 2023-10-19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 旅行者可以向旅行团申请赔偿,维权须在法定期限。
    2.游客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过程中,出现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时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应注意所谓依法维护权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关提出自己的维权主张。否则,游客的合法权益即使遭受侵害亦难以得到维护。法律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 旅行者可以向旅行团申请赔偿,维权须在法定期限。
    2.游客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过程中,出现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时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应注意所谓依法维护权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关提出自己的维权主张。否则,游客的合法权益即使遭受侵害亦难以得到维护。法律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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