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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如何认定!

其他 2023-10-19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认权属即可。但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确认,仍然不能确认的,在专利授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八百六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 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认定: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使用权、收入分配方式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确定的,当事人有权在同一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之前使用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 一般情况下,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认权属即可。但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确认,仍然不能确认的,在专利授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八百六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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