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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起诉离婚 2023-10-19 1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求撤销婚姻的:
    1、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的,未患疾病的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1、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亲;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请求撤销婚姻应当在如下的时间提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撤销婚姻的提出时限,视具体情况而有不同规定,对于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其中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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