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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丢了,在异地可以办理吗?

其他 2023-10-19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异地办理吗: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其流程如下: 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在异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告知领取临时身份证时间,然后领取临时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在异地遗失身份证掉的,是可以依法在异地补办的。一般需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后缴纳费用,等待一段时日,就可以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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