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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跟我老公离婚房子是他婚前买的,现在离婚房子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他房子赠予给我,离婚协议书上要怎么写?或者离婚以后可以过户到我名下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0 0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婚前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子产权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离婚之后双方一起凭离婚协议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当事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方可以名下房产在婚后过户给配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处理,使其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时夫妻一方有权利过户自己的婚前财产给另一方,如果一方要把婚前财产过户给另一方的,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过户手续之后,该财产依法归产权登记证上记载的一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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