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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0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营运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先由事故责任一方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与车主应当签订保险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一、营运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赔不赔偿
    1、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保险条款可以约定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等间接损失,不予赔偿,这时保险公司是没有赔偿的义务的,其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损害是否有误工损失
    1、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使是退休老人,如果老人还在继续从事工作的,也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误工费的赔偿。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但是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具有劳动能力,现在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收入受到损失的,即使年龄在60岁以上,也可以酌情计算误工费;
    2、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
    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
    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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