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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租了六七年了,约好了租户交物业管理费,但租户对物业以各种理由不交,我是业主,物业过了五六年才通知我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租户说要他交近一万的物业费,他就走!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0-20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解决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解决
  • 法律分析:租客物业费没交就走,房东应当及时补交。当租客不交物业费时,物管向房东催收,房东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租房合同无约定的,房东不可向租客收取物业费。
    若各方协商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当房东按照判决书支付了相应的物业费后,可以依照租房合同约定起诉租客追讨物业费及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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