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两人户籍不在太原,他有居住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0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根据户籍性质的不同,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根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发布) 。
    起诉
    起诉如果说要诉讼离婚,你只需要有你的户口本,你的身份证就可以了,在诉讼离婚的时候,要有起诉书,这个起诉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咨询律师,律师也是可以帮助你起草起诉书的。当然,如果说全权委托律师办理的话,不仅律师会给很多专业的建议,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你也会更多的争取到应该属于自己的权益。一般说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如果说不清楚流程,一般法院都会有相关的流程,可以去参考。
    方式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名字,完全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如果说法院联系不上对方,也是可以公告送达信函以及缺席审判的,这些方面不需要担心,不存在联系不上就离不了婚。
    方式
    方式一般而言,协议离婚,离婚的进程要快一些,能够达成协议,一般一个月就可以拿到离婚证。如果说诉讼离婚,可能要经历一审判决以及二审判决等等,时间会非常长。不过诉讼离婚的好处是,关于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等等可以非常的明确,不至于协议离婚之后,对这些有异议,还要再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离婚的途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离婚需要的资料并不复杂,有对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是可以诉讼离婚的。
  • 如果是协议离婚,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是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对方的户口簿,在户籍地法院起诉,只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即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只需要提供对方经常居住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