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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补办离婚证

其他 2023-10-20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该按照如下流程补办离婚证:
    1、提出申请。即当事人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办;
    2、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审查。确认符合补办条件的,依法准予补办,并补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准备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上述资料;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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