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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法院判刑十三年的服刑人员在什么监狱服刑

刑事辩护 2023-10-20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刑后监狱这样分配: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另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一般情况下被判刑的就叫做罪犯,也就是犯人,判决下达15日且犯人不上诉的,他的档案就会交到监所管理局由他们来分配,具体的依据不明。但是一般规律是你在本市犯罪一年左右的基本就在看守所服刑了,其他的一般就是分配到本省的监狱服刑,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 有期徒刑具有的特征有以下这些: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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