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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属于清远的,但是是花都办的贷款。能否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何提取

社会保险 2023-10-20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公积金可由职工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支用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公积金贷款提取如下: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提交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后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支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公积金贷款提取如下: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提交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后开立账户,经贷款行同意支用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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