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两个人合伙开店没有签订合伙协议,其中一个想退出合伙,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3-10-22 0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的,应当终止合伙合同的履行。法律明确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的,就只剩余一个人了,无法继续履行,合伙合同应当终止,并且对合伙事项进行清算,将债务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 法律分析: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的,应当终止合伙合同的履行。法律明确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想退出的,就只剩余一个人了,无法继续履行,合伙合同应当终止,并且对合伙事项进行清算,将债务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出: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