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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我进入一家个人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社保费用太高。约定4000元讨论后底薪不交社保。我要求双休老板把工资降到3000元。现在我要在3000元的基础上,周六按请假扣工资。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吗?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社会保险 2023-10-22 0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扣绩效工资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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