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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子女抚养 2023-10-22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1、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
    4、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5、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子女探望权可以中止的情形一般包括:
    1、子女不愿意被探望的;
    2、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3、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的;
    4、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子女的探望权中止条件是只要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探望权人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或者是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其探望的。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望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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