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我现在租了一间房子,没有签合同,交了两千块钱,但是现在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0-22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了吗
  • 没签合同的房子刚租可以退钱。双方还未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已经先行缴纳租金的,反悔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的租金。如承租人为订立租赁合同缴纳定金的,事后反悔的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租房子给了钱没合同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合同,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租赁房屋是需要有书面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