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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工作,公司按照北京最低社保缴纳社保?交了之后,我可以自己交钱补充我的社保吗?嗯

其他 2023-10-22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交了社保之后,如果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代缴社保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代领社保卡,之后劳动者可从用人单位处拿到社保卡;如果是个人自行缴纳的,则可携带其身份证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指定的银行领取社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交了社保之后,如果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代缴社保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代领社保卡,之后劳动者可从用人单位处拿到社保卡;如果是个人自行缴纳的,则可携带其身份证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指定的银行领取社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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