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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对方轻伤一级。我必须坐牢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2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轻伤一级也需要负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轻伤以上可能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伤一级不是必须坐牢的。我们国家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判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话,就无需坐牢。
    轻伤鉴定标准等级分为:
    1、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二者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可视具体情况鉴定,轻伤等级划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4、如鉴定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构成犯罪,判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造成轻伤的情况如果是故意伤害,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伤害不太严重的,那么就有可能是拘役或者管制,认错态度良好的很有可能获得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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