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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安排具体工作,只想发基本工资,然后不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10-22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基本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岗位,不发工资,属于事实上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也就是辞退了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不可以。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岗位,不发工资,属于事实上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也就是辞退了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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