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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子路口两辆电动车相撞,负主要责任的人死了,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2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伤残和死亡后果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1.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

  • 一、存在过错情况之下,需要赔偿医疗费用
    二、如果饮酒出事,饮酒人要自行承担过度饮酒造成的损害后果
    三、如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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