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破产债务怎么清算,法律怎么规定

破产清算 2023-10-23 0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清算原则: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二、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三、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 法律分析:我国的破产法对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破产财产一般是指,宣告破产时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公司破产后,会先进行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通常如下: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由于债务人的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算方式:按照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的顺序办理。且财产分配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优于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