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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如何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10-23 0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破产确定的债权债务要审理。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则需要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和债务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予以确定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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