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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产假期间公司应该发放工资吗?

讨薪 2023-10-23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厦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方式为: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不得降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期间公司会给员工发工资。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会被辞退吗
    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如果单位和个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此时属于入职后意外怀孕的,则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该员工的。
    如果是该员工隐瞒的情况正是单位招聘员工必须排除的条件,则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无偿辞退该员工。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在《劳动法》中规定的产假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并没有包含工龄工资这一项。所以,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发不发工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决定的,法律没有做出要求。产假工资,是指待产职工在假期内还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助。
    产假期间的工资又叫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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