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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村宅基地姓名变更

其他 2023-10-23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宅基地改名应到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二、宅基地更名程序:
    1、首先户口要是农业户口,且与父母一起,才可变更。
    2、要有父母与子女双方宅基地变更户主的协议书,并有村委会签字(意见)和盖章。
    3、让村主任按照原宅基地证图形画出新的宅基地证,并标示尺寸和地址。
    4、由户主或村主任带户口簿、变更协议书、新老宅基地证(共2本),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三、村宅基地换名需要满足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法律依据:
  •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名字。更改名字应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填写变更宅基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宅基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与地籍测量,权属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书。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名字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一般当天即可办好。农村房屋所有人名字发生变化的,同一房屋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均可进行名字变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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