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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特大车祸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3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的划分责任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为: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向保险公司报案,准备好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到保险公司;
    3、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进行定损,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4、修车;
    5、递交单证到保险公司;
    6、领赔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报案;
    2、交通事故后应该注意现场处理;
    3、配合交警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4、向保险公司和对方车主进行理赔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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