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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置房物业管理费怎么收取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0-23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物管依照政府指导价与产权面积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一级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每月
    0.75元每平米;三级每月
    0.5元每平米;四级每月
    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即为物管费总额。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分析

    安置房物业费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绍兴市为例,根据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
    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大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
    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大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安置房物业费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绍兴市为例,其中多层安置房为
    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
    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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