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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转让注册商标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10-23 14: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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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注册商标权的方式: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商标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其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核准注册,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让注册商标权的方式: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商标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其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核准注册,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转让注册商标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携带相关财产,前往商标局申请注册登记。商标局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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