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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市场购买过期食品,无收据,只有微信支付记录,食品价格码条。可以要求赔偿吗?金额是多少?

消费者维权 2023-10-23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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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带上过期的食物、小票等资料,到购买的商家负责部门提出合理、合法的赔偿要求,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如果商家会拒绝赔偿,这时你可以直接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请求协调赔偿;或到食监局,对已购买的过期食品鉴定其危害程度,请求提供赔偿依据。
    如因误食过期食品而导致身体不适,就医单据,如收费单也要保存下来,在后面的协调赔偿中可以作为赔偿金额的参考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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