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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能否不续签?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3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可以不续签。
    哺乳期合同期满如果是女职工不想续签的,可以不续签。
    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经女职工同意可以不续签,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想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主动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可以不续签,哺乳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如公司执意不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但女职工主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
    法律依据:
  • 哺乳期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是不能不续签的,准确的来说,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满为止。而且,由于女职工正处于哺乳期之内,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也不是专门的续签,而是应当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
    就算不在哺乳期,其他正常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这些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正常情况下也不能单方面决定不续签。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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